教育部督导办领导与学院第36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
和哈尔滨督学培训班学员座谈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日
11月29日上午,教育部督导办副主任林世梁及督导办综合处处长郭佳来到学院,就教育督导工作政策、工作重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与正在学院培训研修的第36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和哈尔滨督学培训班150多位学员座谈。
林世梁向学员们介绍了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形势和工作重点。他指出,国家非常重视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国家法规;成立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大大提高了督导机构的级别和督导范围;召开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教育部党组也十分重视教育督导工作,颁布实施了县域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进一步加强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召开了质量检测工作会议。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增加督政、学校评估和教育质量检测工作。
座谈会上,学员们就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纷纷提问,两位督导办领导分别就大家关心的督导体制、督学地位、督导结果的运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和学校督导机制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本次座谈会交流深入、互动热烈,学员们纷纷反映,和教育部司局领导面对面的座谈交流,有利于上级机关了解地方、上情下达、互动交流,建议今后学院多设计举办这样的培训活动。(佛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