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举办中小学德育 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 2026 〕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计划举办中小学德育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专题报告:请相关专家解读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当前基础教育总体情况和改革发展方向。
案例分享: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质中小学校书记、校长、骨干教师分享典型案例,包括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两项基本功”、教学教研成果凝练等内容。
现场考察:实地调研地方优质中小学校,学习交流优质学校在办学理念、育人模式、课程体系、评价方式等方面的优秀经验。
分组研讨:根据相关政策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交流研讨班主任带班育人方略、思政课改革创新、心理健康专业水平提升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同行交流,拓宽思路举措,推广典型案例。
二、参训人员、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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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 |
时间 |
地点 |
参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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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4月15日—21日 (共7天;15日报到,21日中午后返程) |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
地方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德育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思政教师、教研员,心理健康教师、教研员等;每期1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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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4月20日—26日 (共7天;20日报到,26日中午后返程) |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银杏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 |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教学组织管理费):3850元/人,报到时统一收取,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食宿统一安排,双人间入住,培训费和参训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训要求
1.参训学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性疾病,全程脱产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3.请参训学员本人结合学校情况和岗位职责,围绕培训主题,准备相关材料,在结业前提交一份工作案例(包括基本情况、经验、问题与建议)。
4.完成培训任务,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事宜
1.请各省、市、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选员参训。
2.请选派单位(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及时将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报名邮箱(zxsong@naea.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以“培训项目名称+学校”的形式命名。各地名额不限,报满为止。
3.请选派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附件发送至参训学员。参训学员自行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于报到时交报到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财务咨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宋老师:010-69248888转3350(报名咨询)
周老师:010-69248888转3322(财务咨询)
2.食宿咨询
(1)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陈老师:025-85845877
(2)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张老师:13881717093
附件:1.报名汇总表 附1.docx
2.学员情况登记表 附2.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