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举办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 2026 〕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推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落实落地,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计划举办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专题报告:请相关专家解读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当前基础教育总体情况和改革发展方向。
案例分享:请全国知名高中书记、校长分享办学治校典型案例,包括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建设、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提升、教学教研成果凝练、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中考改革等内容。
现场考察:实地调研地方优质高中,学习借鉴优质高中在办学理念、育人模式、课程体系、评价方式、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优秀经验。
分组研讨: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和自身岗位职责,交流研讨学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分享办学治校的优秀经验,加强同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二、期数、时间、地点、参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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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 |
时间 |
地点 |
参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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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3月26日—4月1日 (共7天;26日报到,4月1日中午后返程) |
西南大学桂园宾馆(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含副职);每期1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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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4月8日—14日 (共7天;8日报到,14日中午后返程) |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大楼(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珞狮路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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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4月17日—23日 (共7天;17日报到,23日中午后返程)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交流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教学组织管理费):3850元/人,报到时统一收取,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食宿统一安排,双人间入住,培训费和参训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训要求
1.参训学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性疾病,全程脱产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3.请参训学员本人结合学校办学情况,围绕培训主题,准备相关材料,于结业前提交一份案例(经验、问题与建议)。
4.完成培训任务,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事宜
1.请各省、市、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选员参训。
2.请选派单位(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及时将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报名邮箱(pxzs@naea.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以“培训项目名称+学校名称”的形式命名。各地名额不限,报满为止。
3.请选派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附件发送至参训学员。参训学员自行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于报到时交报到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财务咨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王老师:010-69248888转3503(报名咨询)
周老师:010-69248888转3322(财务咨询)
2.食宿咨询
(1)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周老师:023-68252855
(2)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王老师:027-87651942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吕老师:0532-86980950
附件:1.报名汇总表 附1.docx
2.学员情况登记表 附2.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