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双一流”高校校领导国际能力 提升团的预通知
国教院教字〔2026〕25号
各有关“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教育中心建设,助力“双一流”高校在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于2026年秋季举办“双一流”高校校领导国际能力提升研修班。本次研修班为双跨团组,已纳入教育部202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题和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双一流”高校校领导这一“关键少数”,围绕国际能力与香港协同发展能力提升,立足香港这一高等教育国际枢纽和区域协同创新平台,通过深度交流、互学互鉴和情境化实践,系统提升“双一流”高校校领导国际交流能力。
二、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分为境内研修、境外研修和研修总结三个阶段。
研修时间:2026年11月1日—11月20日,共20天。
第一阶段(境内研修):11月1日—7日,北京
第二阶段(境外研修):11月8日—17日,香港
第三阶段(研修总结):11月18日—20日,北京
三、参训人员
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领导,计划规模20人左右,招满为止。
四、选派要求
每所高校推荐一名。优先考虑分管国际交流合作、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校领导。
参训学员条件:
-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特别优秀的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至55岁;
- 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能够满足研修学习和学术交流需要;
- 身心健康,能够全程参加研修活动。
五、研修经费
研修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具体包括:
- 第一和第三阶段费用:12,000元/人,含境内研修及研修总结期间的授课费、资料费、场地费、食宿费、现场教学交通费等。
- 第二阶段费用:根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有关标准执行。
六、报名事宜
请推荐人选填写《报名表》,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填写《报名汇总表》,并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以“‘双一流’项目报名+单位名称”命名。
《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站首页下载。
联 系 人:江婧瑞 田岚洁
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3430/3509
报名邮箱:Jrjiang@naea.edu.cn
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七、其他事项
1.经遴选确定最终派出人员,入选者另行通知。
2.有关组团通知、出境手续办理以及研修行程安排等事项后续通知。
附件:1.报名表 附1.docx
2.报名汇总表 附2.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7月8日













